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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19-12-31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19-079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探路者”)于2019
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盛发强先生和王静女士(盛发强先生
和王静女士为夫妻关系)的通知,其向北京通域高精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通域基金”)协议转让公司 68,921,67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事
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盛发强先生和王静女士与北京通域高精尖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2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盛发强
先生和王静女士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通域基金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合计68,921,6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733%(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数量后,占探路者总股本的7.80%)。本次交易转让价格确定为每股人民币4.5
元。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二)。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上述股份转让已完成过户手续并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
续已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办理完毕,本次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
户日期 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前后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剔除回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剔除回
               (股)        (%)       购股份       (股)        (%)        购股份
                                         后,%)                                后,%)
 盛发强      195,237,947    21.905%      22.09%     146,428,461     16.429%     16.57%
  王静       80,448,897      9.026%       9.10%     60,336,711      6.770%       6.83%
通域基金         0             0            0       68,921,672      7.733%       7.80%

    本 次 协 议 转让 完 成 后, 盛 发 强先 生 和 王静 女 士 合计 持 有 公司 股 份
206,765,17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198%(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
占探路者总股本的 23.40%)。通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68,921,672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7.733%(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占探路者总股本的
7.80%),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第二大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后,盛发强先生和王静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日常的经营、决
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为公司引入战略股东,有

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及提升公司价值。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相关承

诺的情况。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