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3-20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
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
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续聘 2019 年度公司审计机构、调整探路者云项目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等事项。
(二)2019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三)2019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核实公司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等事项。
(四)2019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向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事项。
(五)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
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等事项。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总
裁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
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地监
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
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的原则。
(四)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
“探路者云”项目原计划拟大规模投入探路者云的企业应用层(EA)建设内容,是与易
游天下、绿野国旅等旅行业务相关建设内容,已不再符合公司当前聚焦资源促进户外用品主业
稳健发展的战略,该部分企业应用层(EA)的建设投入需大量缩减。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对“探
路者云”项目进行调整,即缩减其投资规模至 11,882.19 万元,并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
情况,将“探路者云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除以上情况外,监事会认为:2019 年度,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深交所《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
置换、使用与变更等行为合法、合规,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擅自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经公司 2019 年 6 月 4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基于公司总部人
员集中办公的规划及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获得更多资金支持经营业务发展的综合考虑,公
司出售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 号锦秋国际 A 座 21 层的自有房产。
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均按法定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或部分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
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规定执行。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制定《担保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规定,严格
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
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
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
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
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
工作计划如下:
1、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2020 年,监事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公
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监督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财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
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进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
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加强会计审计和法
律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
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综上所述,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充分履行了监督义
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作用。2020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
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
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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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