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1-007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协议转让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2月5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或“公 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盛发强先生及王静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协 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 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2021年1月26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探路者”或“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盛发强先生及王静女士与北京通域众合科技发展 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受让方”或者“通域众合”)签署了《股份转让 协议》,拟将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691,257股(以下简称 “标的股份”)转让给通域众合(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占公司总股本 的5.85%,协议转让的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为6.5元/股,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335,993,170.5元,其中:盛发强先生拟转让公司股份36,607,115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14%;王静女士拟转让公司股份15,084,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相 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框 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1年2月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盛发强先生及王静女士提供 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本次 协议转让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21年2月4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转让股 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过户日期为2021年2月4日。 此外,通域众合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通域高精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通域基金”)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通域基金将其所持上市公司68,921,6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80%)对应的表 决权委托给通域众合行使,通域众合可实际控制公司120,612,929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13.65%)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后,相关股东的持股及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拥有表 拥有表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拥有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拥有表决权 决权比 决权比 (股) 例 股数(股) (股) 例 股数(股) 例 例 盛发强 146,428,461 16.57% 146,428,461 16.57% 109, 821,346 12.43% 109,821,346 12.43% 王静 60,336,711 6.83% 60,336,711 6.83% 45,252,569 5.12% 45,252,569 5.12% 通域基金 68,921,672 7.80% 68,921,672 7.80% 68,921,672 7.80% 0 0% 通域众合 0 0% 0 0% 51,691,257 5.85% 120,612,929 13.65%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后暂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盛发强先生及王静女士;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5.1条,自以下条件:1.标的股份完成过户至通 域众合名下;2.盛发强先生及王静女士已收到通域众合足额支付的《股份转让协 议》第3.1条和第3.2条约定的股份转让款及/或履约保证金;3.标的公司董事会换 届且通域众合提名的超过届时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过半数的董事当选(以相关股 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为准)均满足之日起,盛发强先生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 的约定放弃其部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1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 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4)等相关公告。待上述事项全部完成 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通域众合,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李明先生。 3、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完成前,盛发强先生及王静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6,765,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40%,通域众合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股份转 让过户完成后,盛发强先生及王静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5,073,915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17.55%;通域众合持有上市公司51,691,2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85%。此外,通域众合与其一致行动人通域基金已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 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通域基金将其所持上市公司68,921,672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7.8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通域众合行使,通域众合可实际控制公司 120,612,9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5%)对应的表决权。 4、本次股份转让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5、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