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1 年 2 月)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拟就《公司章程》中董事会组成人数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 的具体条款如下: 条款 原规定 修订后 第 一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百 零 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 一人。董事会成员中包括三名独立董 七条 事。 事。 除修订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