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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路者: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
对公司经营决策程序、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为企业的规范
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报告
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4 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0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年
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 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关于终
止实施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0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0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计提 2020 年半年度信用减值
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及《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关于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
公司董事、总裁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
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
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信息披
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
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
了公允、合理的原则。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 年,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监事
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程序合规,不存在违规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行为均按法定程序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下进行,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内幕交易、交易不公平和损害公司或部
分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
规定执行。
    (六)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制定《担保管理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
度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七)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
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
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八)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三、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
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认
真贯彻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相关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
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监督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财
务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保证资金合规使用,进而促进公司经
营管理效率的提高;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
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依法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
好地维护股东的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管理水平。监事会全体成员将加强自身学习,加强
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的学习,不断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提升监督检查的技
能,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更加规
范化运作。
    综上所述,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和权利,充分
履行了监督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作用。2021 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
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强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
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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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