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路者: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28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探路
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事项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
展。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均含本数),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本次回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
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朱克实 李东红 柳迪
202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