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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探路者: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8  

                        证券代码:300005               证券简称:探路者             编号:临2022-031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通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福科技园 28 号南楼一层
阿尔卑斯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305,033,5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5177%,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4.51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为 303,479,1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4.3418%,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34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54,400 股, 占上 市公司 总股 份的 0.1759 %,占公 司有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17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9,346,5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3209%,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2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27,792,1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45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1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54,400 股, 占上 市公司 总股 份的 0.1759 %, 占公 司有表 决权 股份总 数的
0.1759%。
    会议由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
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经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37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7836%;反对 6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68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0%;反对 6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37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7836%;反对 6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68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0%;反对 6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37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7836%;反对 6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68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0%;反对 6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4,37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99.7836%;反对 6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0.216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68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510%;反对 66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249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05,033,5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346,5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陈国琴、林志伟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