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8-05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7 日发出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公司监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
持。经全体监事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
为了更好服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
资渠道,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
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
元,授信期限 1 年。公司拟为莱美隆宇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
加邱宇夫妇、安林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承担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担保责
任。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为重庆莱
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