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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2018-12-29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作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公司”)2015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
证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对莱美药业相关人员开展了有关董监高行为规范、
内幕交易防控、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的专题培训,
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概述

    培训主题:董监高行为规范、内幕交易防控、关联交易管理以及股东和董监
高减持股份规定

    培训时间:2018 年 12 月 25 日

    培训讲师:国金证券徐彩霞、朱哲、阎华通

    培训方式:现场讲解及交流讨论等

    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的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董监高行为规范意识、加强公司内幕交易防控与关联交易
管理、规范公司股东与董监高减持公司股票行为,国金证券通过重点法规讲解与
具体案例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
下简称“《减持新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的有关规定。

     三、培训的效果

    (一)关于董监高行为规范

    国金证券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治理准则》与《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董
监高行为规范的主要条款,对《治理准则》关于董监高行为规范的原则性要求以
及《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董监高的总体要求、任职管理以及行为规范具体内容进
行了重点讲解,并结合近期相关监管案例,就董事(包括董事长、独立董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进行了重点解读,要求参会人
员高度重视行为规范,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并根据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通报制度》等文件及时报告重大事项,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参会人员表示,将深刻理解《治理准则》与《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规范自身行为并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并积极配合
公司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关于内幕交易防控与关联交易管理

    国金证券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关于内幕信息与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结合近期相关监管案例,对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交易行为及相关责任后果分别进行了讲解,并提出内幕交
易防控的措施与建议,要求参会人员高度重视内幕交易防控,杜绝内幕交易行为。

    同时,国金证券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与关联交
易的主要条款,结合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近
期相关监管案例,对关联方与关联交易的内容、关注重点、审议标准以及信息披
露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要求参会人员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和信息披露
工作。

    参会人员表示,将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关于内幕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
定,提高内幕交易防控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同时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情况
及时、依法履行审批和报告义务,并积极配合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三)关于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股份规定

    国金证券组织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减持新规》和《实施细则》的主要条款,
结合近期相关监管案例,分别针对大股东、董监高和特定股东等不同适用对象,
就不得减持的情形、可以减持的情形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讲解,
要求参会人员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减持新规》和《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减持行为的相关规定。

    参会人员就各自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并表示将认真学习并深刻理解《减
持新规》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规范减持公司股票行为,高度重视信息披
露工作。

    (四)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过程中,国金证券的培训讲师在讲解和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
时,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案例,同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讨论,进一
步加深了参会人员对董监高行为规范、内幕交易防控、关联交易管理以及减持公
司股票行为等相关规定的理解和把握。

    本次培训对规范相关人员自身行为、完善公司治理和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起到
了良好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杨利国        徐彩霞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