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17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更好服务公司的业务发展,优化债务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拓宽融 资渠道,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莱美隆 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隆宇”)拟向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 下简称“大连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其中 敞口10,000万元),授信期限12个月。公司拟为该融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担保金额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母公司的持股比例(%) 担保金额(万元) 公司最终控制方 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100% 不超过 10,000 邱宇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长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南四支路 2 号 法定代表人:安林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 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莱美隆宇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2018 年 1-9 月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12 月 资产总额 567,427,494.15 440,132,131.68 短期借款 85,600,000.00 0 流动负债总额 186,608,727.79 107,977,285.31 负债总额 258,487,546.85 176,083,126.61 净资产 308,939,947.30 264,049,005.07 营业收入 288,380,962.64 337,258,499.67 利润总额 53,144,397.62 42,758,152.32 净利润 44,890,942.23 36,875,665.49 或有事项 无 无 莱美隆宇作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 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莱美隆宇因经营需要,拟向大连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20,000 万元(敞口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公司拟为莱美隆宇本次 融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追加 公司及莱美隆宇下游客户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邱宇及李雅希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具体担保事项以双方 签订的业务合同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1,818.93 万元,其中公 司对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5,000 万元;公司对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 司担保余额 5,176.87 万元;公司对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3,030.74 万元;公司对莱美隆宇担保余额 14,097.15 万元;公司对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 公司担保余额 4,514.17 万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31,818.93 万元,占 2017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81%,本次担保后(含湖南康源制 药有限公司新增担保 7,000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最高余额为 48,818.93 万元, 占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86%。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其他 2018 年 6 月 2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 药有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莱美(香港) 有限公司、莱美隆宇、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重庆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 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累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上述担保事项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公 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7.81%。 本次担保属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莱美隆宇因经营需要拟向大连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敞口 10,000 万元),授信期限 12 个月,同 意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追加公司及莱美隆宇下游客户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追加公司控股股东邱宇 及李雅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莱美隆宇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 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此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情 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保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莱美隆宇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 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该事项的实 施。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莱美隆宇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经营情 况稳定,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广 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莱美隆宇担保事项的实施。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