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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4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发出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司监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
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对《通知》所列之议案充分讨论,
逐项书面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网站,《2018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生产管理经营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
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公司 2019 年整体经营计划,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事项的权限,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将在未来 12 个月内为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
医药有限公司、湖南康源制药有限公司、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莱美(香
港)有限公司、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重庆
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西藏莱美德济医药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累
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上述担保事项包括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
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事宜,包括根据各控股子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需要适当调整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融资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其决议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审批
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 2018 年度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