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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4-25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3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美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
经营安排,公司决定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13:30 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现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4、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4 日
下午 15:00—2019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
15 楼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2、《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8、《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 1 项、第 3 至 9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至 8 项议案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该列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
     8.00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
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请
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5 月 14 日(星期二)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 B 栋 16
楼
     邮编:40112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丹
   电话:023—67300382    传真:023—67300381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006”,投票简称:“莱美
         投票”
    2.   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9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5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1.00    《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
                                                              √
         司担保的议案》
 8.00    《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9.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说明:本委托书所列“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只能选择一项,用“√”表示,否则无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