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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0-13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0-125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于2020年9月26日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现场会议于2020年10月12日(星
期一)下午14:30在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2号重庆市科学技术研
究院15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
事长彭伟民先生主持。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
份50,586,9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81%。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
小股东”)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2,163,6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64%。出席本
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0,570,713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22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0%。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
成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0,586,9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股
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0股弃权(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2,163,6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