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2020-11-28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0-139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回复(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审核函[2020]020311 号)
(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意见落实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
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
函的回复》。
根据深交所对《意见落实函》回复的审核意见,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意见
落实函》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
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
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