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3-31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成员本着对
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年度内,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经理层等执
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不定期的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积极维护全
体股东的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能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
行职责,2020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13 次会议,共审议议案 43 项,会议的
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
规定。2020 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1 2020.2.10 《关于公司资产处置的议案》;
二十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6、《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 2020.3.6
二十六次会议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的议案》;
9、《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
示、填补措施 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0、《关于确认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程序的
议案》;
11、《关于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
3 2020.4.7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
二十七次会议 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
4 2020.4.13
二十八次会议 保的议案》
1、 1、《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 3、《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 4、《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6、《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5 2020.4.23
二十九次会议7、 7、《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对子公司担保
的议案》;
9、 9、《关于 2019 年度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以及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为四川禾正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融资授信进行担
6 2020.4.30
三十次会议 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
7 2020.5.22
三十一次会议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8 2020.6.1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价格和募集资金数量暨修订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第五届监事会第
9 2020.7.3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6、《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补措
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关于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10 2020.8.19 《关于向中恒集团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11 2020.8.27 2、《关于为重庆莱美隆宇药业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
四次会议
业务提供担保涉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
12 2020.10.26 《关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 1、《关于调整资产处置方案的议案》;
13 2020.12.18
六次临时会议 2、《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2020 年度,为规范公司的运作,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合理并取得良好
的经济效益,公司监事会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督,忠实地履行监督职能。
1、经营活动监督
监事会成员列席公司董事会各次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实施
监督。对公司经营管理层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
外担保、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关联交易、财务预决算方案、
监事会换届选举等方面,监事会适时审议有关报告,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具
体情况,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2、财务活动监督
检查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是监事会的工作重点,首先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其次要求公司财务部门定期提供报告和相关财务资
料,及时掌握公司财务活动现状;其次是实施财务监查,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
状况进行监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公司特点提出部分意见,
促进公司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3、管理人员监督
对于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监事会履行了日常监督
职能,督促公司管理层人员依法办事,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保证公司经
营活动依法进行。
三、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
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0 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建
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
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
司职务时均能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活动情况
监事会对 2020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
和审核,认为: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
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公司除《2020 年度报告》“第五
节 重要事项 十五、重大关联交易”所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无重大关联交易。监
事会认为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交易公平,无损害公
司利益情形,公司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规章的规定。
4、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报告期内融资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为其担保的
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利于公司长远利益,
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无违规担保情况发生。
四、监事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地履行监事会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
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 年度监事会的工
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
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
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提高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
2、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和完善;
3、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利
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通过对公司财务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等方式,不断加强
对企业的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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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