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拟够
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等相关规
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因该事项
与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
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任一赔偿及总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
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4、保费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
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责任险方案框架内,授权
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额、保费及保险合同相关其他条
款;选择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谈、修订、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处理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
期满时或届满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的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
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