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 04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发出的《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
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袁媛女士主持。经全体监事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
决议:
1、审议《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同时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
政策作出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变更会计
政策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