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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1-10-19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9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莱美药业”)于2021年9月1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
暨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邱宇
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莱美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莱美”)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票99,06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8%)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10时至2021
年10月10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和2021年10月16日10时至2021年10
月1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
https://sf.taobao.com,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分18笔进行公开拍卖。
    2021年10月9日10时至2021年10月10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重
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邱宇及西藏莱美合计持有的
6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8%)分11笔进行公开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
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邱宇持有的公司1,950万股股票、西
藏莱美持有的公司1,500万股股票被买受人成功竞得(以下简称“首次司法拍
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
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经公司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信息,根据该平台《网络竞价成交确
认书》显示,邱宇及西藏莱美合计持有的38,06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
于2021年10月16日10时至2021年10月1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被买
受人成功竞得,现将相关司法拍卖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拍卖结果
    2021年10月16日10时至2021年10月17日10时止(即24小时,延时的除外),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邱宇及西藏莱美合计持有
的38,065,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0%)分7笔进行公开拍卖(以下简称“本次
司法拍卖”)。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交确认书》,
本次7笔公开拍卖全部成交,具体成交明细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成交价(元)     竞得人

  1        西藏莱美持有的莱美药业4,435,126股股票    29,462,308.18   张北龙

  2        西藏莱美持有的莱美药业4,435,125股股票    30,162,301.55   张宇

  3        西藏莱美持有的莱美药业4,435,125股股票    29,362,301.55   张宇

  4            邱宇持有的莱美药业619万股股票         40,980,276     张宇

  5            邱宇持有的莱美药业619万股股票         40,980,276     张宇

  6            邱宇持有的莱美药业619万股股票         40,980,276     张宇

  7            邱宇持有的莱美药业619万股股票         40,980,276     张宇
       本次司法拍卖的拍卖结果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sf.taobao.com)公示的相关信息。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竞得人均无关联关系。本次在司法拍卖中竞
买成功的竞得人,必须依照《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
拍卖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等。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的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首次及本次司法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股份变更过户后,邱宇直接持有的公司股
份将减少至140,0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西藏莱美所持公司股份将减
少至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
       二、其他情况说明和风险提示
       1、首次及本次司法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股份变更过户前,中恒集团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464,32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97%。首次
及本次司法拍卖成交股份完成股份变更过户后,中恒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拥
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20,064,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8%,公司控股股东仍为
中恒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西国资委,本次司法拍卖结果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拍卖成交后,竞买人须
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交清款项后10个工作
日后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因此本次拍
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鉴于股东首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中存在部分股份流拍的情形,流拍股份将
存在第二次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宇及其通过西藏莱美直接
和间接合计所持公司股票处于质押和司法冻结状态,除已披露的被动减持情况外,
不排除存在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