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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莱美药业: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9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发挥总法律顾问在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
把关作用,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崔丹先生(简历附后)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
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 2021 年 12 月 30 日至 2023 年 6 月 11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崔丹简历
    崔丹先生,198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2008
年毕业于四川大学,经济学硕士;2008年至2009年在报社任证券新闻记者;2010
年至2018年4月在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任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至今任公司
证券部经理;2017年6月至2021年7月任重庆莱美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6月至2021年8月任重庆莱美金鼠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起任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崔丹先生持有本公司16,844股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除在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
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2.4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