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12-31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9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实际情
况,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15:00 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6日 9:15~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1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
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
13 楼会议室。
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
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1.01 选举王海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林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提案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 1 以累积投票方式等额选举
非独立董事,共选举非独立董事 2 名。投票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
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
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2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的,需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
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
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 年 1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7:00。建
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3)67300327。注意登记时间以收到传
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杨柳路 2 号重庆科学技术研究院 B 栋 16
楼
邮编:401123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参会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丹
电话:023-67300382
传真:023-67300327
3
邮箱:treedan@126.com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
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六、备查文件
1、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30日
4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006”,投票简称:“莱美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
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公司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1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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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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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以现场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该列
提案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 票数
编码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名
1.01 选举王海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林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投票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
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
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请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
票数。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委托人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7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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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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