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四川康德赛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赛”)系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
股子公司,致力于自主开发个性化创新性细胞治疗产品,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
本次对康德赛提供财务资助资金将用于康德赛补充科研项目的流动资金。公司制定
的财务管控制度能有效掌握与监控康德赛资金使用情况,能够确保公司对其提供资
助资金的安全,康德赛法定代表人暨股东丁平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本次公司对康德赛提供财务资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借款利率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独立董事:陈煦江、陈耿、李长碧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