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思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8-130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思辰”)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5
号楼立思辰大厦会议室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
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
议董事 9 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池燕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
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 20,000 万元,
期限一年,本次授信为信用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