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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思辰: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9-003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份数量为16,315,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90%。上述股份本次实际可上市流
通的数量为9,540,6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8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9年1月24日(星期四)。


    一、公司股本和股票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6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 3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
为 7,865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515 万股。
    2010 年 4 月 21 日,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9 年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合计转增 52,575,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0,515 万股变更为 15,772.5 万股。
    2011 年 4 月 8 日,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0 年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5 股,
合计转增 78,862,5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15,772.5 万股变更为 23,658.75 万股。
    2012 年 7 月 2 日,公司向自然人张敏、陈勇、朱卫、潘凤岩、施劲松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所发行的新增 24,279,833 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23,658.75 万股
变更为 26,086.7333 万股。
    2013 年 8 月 22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立
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等议案,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 235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65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 233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64 人,公司总股
本从 260,867,333 股变更为 263,197,333 股。
    201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汇金科技资产办
理 完 相关股份上市手续,公司股本增加了 30,095,915 股,公司 总股本 由
263,197,333 股变更为 293,293,248 股。
    2015 年 2 月 3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减少
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杨杰、刘小兵、田亮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对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5
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93,293,248
股变更为 293,243,248 股。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2 名激励对象第
一个行权期的起止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05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29 日止,可行权
数量共计 69 万股,截至 2015 年 3 月 16 日,激励对象累计共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68.175 万股。公司总股本由 293,243,248 股变更为 293,924,998 股。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62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的起止日期为 2014
年 12 月 05 日起至 2015 年 8 月 29 日止,可行权数量共计 69 万股,2015 年 3 月
17 日至 2015 年 5 月 26 日,激励对象累计共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8250 股。公司
总股本由 293,924,998 股变更为 293,933,248 股。
    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实施 2014 年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293,933,2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42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001704 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
293,933,248 股 , 分 红 后 总 股 本 增 至 646,703,231 股 ,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由
293,933,248 股增加至 646,703,231 股。
    2015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5%股权及北京从兴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
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办理完相关股份上市手续,公司股本增加了 37,874,279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646,703,231 股变更为 684,577,510 股。
    2016 年 1 月 18 日,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孟得力、王维、丁建英等 3 人因个人原因
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全部 65,455 份股票期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65,455 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65,455 股。
    2016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江南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已办
理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相关股份上市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 77,913,206
股。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9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的起止日期为 2015
年 12 月 14 日起至 2016 年 8 月 29 日止,可行权数量共计 1,490,065 份。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份数已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
1,490,065 股。
    2016 年 7 月 8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 100,842,223
股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 100,842,223 股,公司总股本为 864,757,549 股。
    2016 年 7 月 25 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北京立
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
案,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总数 465 万份,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41 人;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 595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64 人。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从 864,757,549 股变更
为 870,707,549 股。
    2016 年 11 月 15 日,公司 2016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减
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刘霈霞、刘罡昊、吕现朋 3 人因个人原因
辞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全部 41,803 份股票期权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 41,803 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 41,803 股。
    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56 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的起止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止,可行权数量共计 1,944,951 份。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份数已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
1,944,951 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72,610,697 股。
    2017 年 9 月 18 日,股权激励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450,000 股授予登记完成,
上述股份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总股本从 872,610,697 股变更为
873,060,697 股。
    2018 年 12 月 19 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4,736,050 股,公司总
股本变为 868,324,647 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868,324,64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
为 178,150,421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0.52% ;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数 量 为
690,174,2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48%。


    二、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北京敏
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敏特昭阳”)100%的股权及发行股份购买北
京从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从兴科技”)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
于 2015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将交易方案调整为
以现金和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95%的股
权及发行股份购买北京从兴科技有限公司 3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上事项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林
亚琳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03 号)。
核准公司向林亚琳发行 8,644,655 股股份、向马蕾发行 527,113 股股份、向蒋鸣
和发行 421,690 股股份、向武从川发行 421,690 股股份、向徐小平发行 368,979
股股份、向唐良艳发行 158,133 股股份、向桂峰发行 2,340,702 股股份购买相关
资产。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322,168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配套资金。具体情况详见 2015 年 6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复的公告》。
    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完成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3,933,2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42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001704 股。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向林亚琳发行股份数调整为 19,029,790 股、向马蕾发行股份数调整为 1,160,353
股、向蒋鸣和发行股份数调整为 928,282 股、向武从川发行股份数调整为 928,282
股、向徐小平发行股份数调整为 812,247 股、向唐良艳发行股份数调整为 348,105
股、向桂峰发行股份数调整为 5,152,671 股。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本次向林亚琳等 7
位自然人发行新增股份及配套募集资金向池燕明发行股份 4,007,633 股、向凌燕
娜发行股份 2,767,175 股、向张敏发行股份 1,928,673 股、向杨涛发行股份
405,534 股、向陈昊发行股份 405,534 股,上述股份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上市,
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的股东所作承诺
    1、业绩承诺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敏特昭阳 95%股权时,交易对方(包括林亚琳、
马蕾、蒋鸣和、武从川、徐小平、唐良艳)承诺敏特昭阳 2014 年度经审计的净
利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中的较低者)
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2014 年和 2015 年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6,600 万元,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 10,920 万元,同时承诺,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4,752.00 万元。
    2、股份锁定承诺
    发行对象中林亚琳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林亚琳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本公
司新增股份按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
    第一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
2,593,396 股股份可解除锁定;
    第二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24 个月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
2,593,396 股股份可解除锁定;
    第三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林亚琳在《业绩补偿协议》项
下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尚未解锁的剩余股份可
解除锁定。
    上述限售期满后,林亚琳减持本公司股份时需事先与本公司或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沟通。
    2015 年 5 月 19 日,公司完成 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93,933,2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00042 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001704 股。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该承诺相应股份数量变更。调整后的承诺为:
    发行对象中林亚琳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本公司新增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林亚琳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本公
司新增股份按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
    第一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12 个月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
5,708,937 股股份可解除锁定;
    第二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24 个月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的
5,708,937 股股份可解除锁定;
    第三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36 个月且林亚琳在《业绩补偿协议》项
下业绩补偿义务已履行完毕的,其本次取得的新增股份中尚未解锁的剩余股份可
解除锁定。
    配套融资认购方(包括池燕明、张敏、凌燕娜、杨涛、陈昊)承诺通过本次
发行获得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其他承诺
    1)交易对方(包括林亚琳、马蕾、蒋鸣和、武从川、徐小平、唐良艳、桂
峰)承诺: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
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按照公平、公允、等价有偿等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
序,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证不以与市场价格相比显失公允的条件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保证不利用关联
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若出现违反上述承诺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人将对前述行为而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1)本次重组前,除交易标的及其下属子公司外,交易对方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经营与交易标的或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2)本次重组完成
后,在作为上市公司股东期间,交易对方及交易对方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
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
竞争关系的生产与经营,亦不会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如在上述期间,交易对方或交易
对方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
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交易对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
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
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2)股东延长股份限售期的承诺情况
    池燕明先生、林亚琳女士、凌燕娜女士、张敏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
心,承诺自愿将其持有的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解除限售的本公司股份限售期延长
6 个月,解除限售日期延长至 2019 年 1 月 24 日。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内,承诺
人不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上述股份,也不会要求公司回购上述股份。若在股
份限售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使股份数量发
生变动的事项,上述限售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在延长股份限售期间若违反上述承
诺减持本次延长限售期的公司股份,减持股份所得将全部上缴公司,并承担由此
引发的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股东自愿延
长股份限售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6)。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履行情况
    敏特昭阳公司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分别为致
同审字(2015)第 110ZA2089 号、致同审字(2016)第 110ZA2923 号和致同审字(2017)
第 110ZC3863 号。经审计的敏特昭阳 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归属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008.61 万元、4,098.64 万元和 5,002.17 万元,2014
年度、2015 年度和 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
别为 3,004.21 万元、4,062.51 万元和 5,002.52 万元,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合计为 12,068.89 万元,实现了 2016 年度的业绩承诺。
    敏特昭阳公司 2017 年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文号为致同审字( 2018)第
110ZC5855 号。经审计的敏特昭阳 2017 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573.97
万元, 2017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5,575.00
万元,实现了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
    2、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
    3、其他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他承诺。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星期四)。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6,315,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90%。
上述股份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9,540,6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87%。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4 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1           林亚琳      7,611,916    7,611,916       7,611,916
   2           池燕明      4,007,633    4,007,633               0   注1
   3           凌燕娜      2,767,175    2,767,175              75   注2
   4            张敏       1,928,673    1,928,673       1,928,673
         合   计          16,315,397   16,315,397       9,540,664
    注 1:池燕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49,224,929 股,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其每年可转让额度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本年度可转让额度为

37,306,232 股,因此,其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将变为高管锁定股,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为 0 股。

    注 2:凌燕娜女士持有公司限售股份数量为 2,767,175 股,其中 2,767,100 股处于质押

状态,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因此,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

量为 75 股。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
件流通股/      178,150,421   20.52%       -        12,307,764   165,842,657   19.10%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
               111,074,768   12.79%   4,007,633          -      115,082,401   13.25%
  股
首发后限
               67,075,653    7.72%        -        16,315,397   50,760,256    5.85%
  售股
二、无限售
条件流通       690,174,226   79.48%   12,307,764         -      702,481,990   80.90%
    股
三、总股本     868,324,647    100%        -              -      868,324,647    100%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份解禁后,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
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