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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立思辰: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6  

						 证券代码:300010            证券简称:立思辰             公告编号:2019-030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5 号楼立思辰大厦会
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
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静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
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
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18 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 2018 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起草了《监事会 2018 年年度工作报
告》,内容包括 2018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和监事会对公司在 2018 年内有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募集资金投入情况、收购股权、对外担保
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表了独立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
致、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由于 2018 年公司亏损,报告期末母公司报表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负
数,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董事会决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公司董事会就 2018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做出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
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
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北京立思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进行
存放与使用,并起草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并
履行了相应的手续。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事项的议案》
    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监
事 2019 年的薪酬在 2018 年的基础上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1)公司监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 2.4 万元,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
事(包括监事会主席),除职务津贴外另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
的报酬。
    (2)监事出席公司监事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3)各监事报酬为根据年度考核方案确定的年薪,实际报酬会根据年终考
核结果在此基础上有所变化。该报酬包含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税
法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
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