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豆神教育: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函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2022-09-02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关于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2)声字第 007 号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二年九月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简称        指                     对应全称或含义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在统计公司及
公司、豆神教育、
                     指   合并范围内企业的财务数据中,公司亦包括合并范围
委托人
                          内的所有主体企业。
康邦科技             指   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中文未来             指   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立思辰新技术         指   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
思学教育             指   鄢陵县思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立思辰云安           指   北京立思辰云安科技有限公司
本所                 指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
关注函               指
                          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2〕第 328 号)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行中关村支行       指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
浦发银行             指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函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2022)声字第 007 号

致: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接受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
委托人的法律顾问,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
公司的创业板〔2022〕第 328 号关注函有关事项,依法出具法律意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1、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公司涉及关注函有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本所律师已查阅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文件。
     2、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依据的重要法律文件,公司向本所提供复印件的,
本所律师已就复印件和原件进行了核验,该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同时,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了本所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口头证言,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真实、完整、有效,不存在遗漏,所有副
本材料或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3、本所仅就与本次关注函有关事项发表意见,并不对有关财务审计、资产评
估、盈利预测、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
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
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一、请结合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情况、被冻结银行账户个数
占公司银行账户个数的比例、被冻结银行账户最近一年的收付款金额、合计被冻
结金额占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的比例、其他可用银行账户情况等说明被冻结的银
行账户是否属于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你公司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4 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请律师
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主要诉讼及保全措施情况如下:
     (一)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告)就与公司(被告)及富安达资产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第三人)合同纠纷案。
     1、案件概要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的(2022)京 74 民初 207 号《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裁
定书》,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与公司及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于 2022 年 2 月 27 日向北京金融法
院申请财产保全。本案涉诉标的 140,323,833.30 元。
     2、诉讼保全情况
     北京金融法院裁定查封、扣押、冻结公司的财产,限额为 140,323,833.30
元,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
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因本案保全措施,公司持有的康邦科技 9,313.64 万元股
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北京中关村并购母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5,000 万元份额
被冻结,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额度为 140,323,833.30 元。


     (二)浦发银行与公司、中文未来、立思辰新技术的公证债权文书纠纷案。
     1、案件概要
      公司与浦发银行于 2021 年 4 月 2 日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2021 年 7 月
15 日 签订了《额度变更协议》、2021 年 9 月 13 日签订了《融资额度合同/协议




                                     4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之补充/ 变更合同》,约定公司与浦发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合计融资额度为 12,833
万元, 其中并购贷款额度为 848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为 11,985 万元,截止
目前,此项融资本金余额为 12,632.75 万元,其中并购贷款本金余额为 647.75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本金余额为 11,985 万元;公司与浦发银行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签订了《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合同》、2021 年 9 月 13 日签订了《应收账款最
高额质押合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约定公司以对江南**(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股东的股权应收账款 6,860 万元为公司在浦发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质押
担保,公司以对济宁**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9,760 万元为公司浦发银行
的全部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中文未来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与
浦发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21 年 9 月 13 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协议之补充/变更合同》,约定中文未来为公司在浦发银行的流动资金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子公司立思辰新技术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与浦发银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立思辰新技术为公司在浦发银行的全部借款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各方就上述协议在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进行了执行公证。
     2、诉讼保全情况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2022)京 0108 执 16020 号《执行通知书》
和《财产报告令》,浦发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公司银行账户额度为
133,776,288.00 元。


     (三) 与中行中关村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
     1、案件概要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的(2022)京 74 民初 1762 号《应诉通知书》及相关诉讼
资料,原告中行中关村支行就与公司(被告一)、窦昕(被告二)、立思辰新技
术(被告三)及汤红芹(被告四)借款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金额为 768,263,464.12 元。
     2、保全措施
     根据北京金融法院的(2022)京 74 民初 1762 号《民事裁定书》,基于上述
案件,中行中关村支行向北京金融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如下:
     (1)查封、扣押、冻结豆神教育银行账户存款 768,263,464.12 元或其他同
等价值的财产。


                                    5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2)冻结豆神教育所持有的北京康邦科技有限公司 48.5%的股权。
     (3)冻结豆神教育所持有的中文未来教育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00%的股
权。
     (4)冻结窦昕所持有的豆神教育 40,366,925 股股票。
     (5)查封北京立思辰新技术有限公司所有的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院
25 号楼-2 至 5 层 101 号全部办公(科教)用房及地下车库用房房地产。
     (6)查封汤红芹所有的顺义区安泰大街 9 号院***不动产。


       (四)与中关村租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证债权强制执行案。
     1、案件概要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2)京 0108 执 15468 号、(2022)京 0108
执 15470 号《执行通知书》,中关村租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证债权文书纠纷
一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主体为公司、立思辰新技术、思学教育、立思辰
云安,其中公司、中立思辰新技术、思学教育被执行金额为 1,676.40 万元;公司、
立思辰云安、思学教育被执行金额为 609.60 万元。
     2、账户保全措施
     依据法院裁定,立思辰新技术 6 个银行账户、立思辰云安 4 个银行账户以及
思学教育 4 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


       (五)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金融借款诉讼案

     1、案件概要
     原告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与被告中文未来、公司、立思辰新技术金融借款
纠纷案,原告要求被告中文未来支付本息 390.54 万元,公司及立思辰新技术承担
连带责任。
     2、账户保全措施
     根据厦门国际银行北京分行申请,北京金融法院冻结公司银行账户额度为
390.54 万元。


       (六) 日常经营类主要诉讼




                                     6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1、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郑州**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公司银
行账户,冻结额度 1,031.67 万元。
      2、因建筑施工合同纠纷,中**建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子
公司立思辰新技术银行账户,冻结额度为 658.76 万元。
      3、因买卖合同纠纷,**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公司 11 个银行
账户,其中 6 个账户的冻结额度为 546.38 万元,4 个账户的冻结额度为 351.77
万元,1 个账户的冻结额度为 194.62 万元。
      4、因买卖合同纠纷,山东**四季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公司
10 个银行账户,其中 4 个银行账户的冻结额度为 651.61 万元,其余 6 个银行账
户的冻结额度为 325.81 万元。
      5、因买卖合同纠纷,山东**弘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子公司
立思辰新技术和康邦科技银行账户 2 个,立思辰新技术账户被冻结额度为 73.36
万元,康邦科技账户被冻结额度为 126.68 万元。
      6、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冻结了下属公
司北京课活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额度为 237.49 万元。


      (七)公司冻结账户情况

      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因上述案件,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企业(以下统
称“公司”)共有 11 家公司涉及 50 个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涉诉保全金额为 16.78
亿元,详见下表:
                                                有冻结额度
  序号     公司名称     公司分类     账户数量                冻结额度(元)
                                                账户数量
  1        豆神教育     母公司       26         11           1,069,044,536.28
           立思辰新技
  2                     二级子公司   17         8            415,285,445.81
           术
  3        立思辰云安   一级子公司   4          4            12,191,988.00

  4        康邦科技     一级子公司   24         2            1,816,347.00

  5        思学教育     一级子公司   4          4            16,763,988.00

           北京汇金科
  6        技有限责任   二级子公司   4          1            106,990.00
           公司




                                         7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跨学网
  7        教育科技有     二级子公司   7         6           3,862,355.95
           限公司
  8        中文未来       一级子公司   19        11          155,499,663.09

           北京课活教
  9        育咨询有限     二级子公司   1         1           2,374,856.94
           公司
           北京豆神创
  10       想科技有限     二级子公司   1         1           1,069,935.08
           公司
           豆神凹凸教
  11       育科技(北     二级子公司   1         1           329,471.12
           京)有限公司
  合计                                 108       50          1,678,345,577.27



二、公司银行账户、账户收付款及银行货币资金余额情况
       1、公司账户总数量及冻结情况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合并范围内 80 家公司共有 224 个银行账户。
       (2)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存在诉讼纠纷或法院执行等原因被冻结账户的涉
案公司为 11 家,被冻结的账户 50 个。
       经核实,冻结公司银行账户数量占公司总账户数量比例为 22.32%。


       2、公司账户近一年收付款及冻结账户收付款情况
       (1)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近一年账户收款金额 27.05 亿元,付款金额 27.22
亿元。
       (2)经本所律师核查,被冻结账户近一年收款金额为 91,270.50 万元,付款
金额为 92,358.35 万元。
       经核查,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收款数额占公司近一年收款总额的 33.75%;公
司被冻结银行账户付款数额占公司近一年付款总额的 33.94%。


       3、公司账户余额与冻结余额情况
       截止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账户已被冻结金额为 1,341.51 万元,公司银行
存款余额为 4,536.78 万元,冻结金额占银行存款余额比例为 29.57%。存在被冻
结银行账户情形的公司主要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①豆神教育


                                           8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豆神教育为上市公司主体,以集团综合管理为主。截止 2022 年上半年,上市
公司主体营业收入为 42.65 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0.10%。截止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之日,豆神教育共有 1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另有 15 个银行账户尚未
被冻结,被冻结账户近一年内的收款金额为 1.18 亿元,付款金额为 1.27 亿元。
    ②立思辰新技术
     立思辰新技术的主要业务为内容(安全)管理解决方案,该业务主要是以外
包形式对部分央企、国企以及政府部门提供办公文件设备支持。2022 年上半年,
立思辰新技术营业收入为 3,075.19 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7.46%。截止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立思辰新技术共有 8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另有 9 个银行
账户尚未被冻结,被冻结账户近一年的收款金额为 1.89 亿元,付款金额为 1.84
亿元。
     ③康邦科技
     康邦科技的主要业务为智慧教育服务业务。2022 年上半年,康邦科技营业收
入为 1.06 亿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比例为 25.68%。康邦科技共有 2 个银行账户
被冻结,另有 22 个银行账户尚未被冻结,被冻结账户近一年的收款金额为 4.62
亿元,付款金额为 4.69 亿元。
     ④中文未来
     中文未来的主营业务为艺术类学习服务业务、直播电商销售业务和公益课堂
业务。2022 年上半年,中文未来营业收入为 2.34 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
56.90%。中文未来共有 11 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另有 8 个银行账户尚未被冻结,被
冻结账户近一年的收款金额为 2,530.84 万元,付款金额为 2,427.05。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止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涉诉保全或执行措施
中,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未被冻结,公司依据其他账户及资产可继续实施运营。公
司尚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9.4
条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9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关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关注函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盖章)         经办律师(签字)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金   颖                孙东辉




                                        ________________

                                            易园园


                                                 二零二二年九月二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