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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测检测: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18-075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收到股东于翠萍女士减持股份的通知。于翠萍女士于 2018 年 12 月 10 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24,5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945%,受让方为国信证券华测检测员工持股 1 号单一
  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于翠萍          大宗交易        2018-12-10        6.2      3,224,500      0.1945%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的股份               减持后持有的股份
股东       股份
                                     占公司总股份                  占公司总股份比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合计持有 78,000,000              4.7058%      74,775,500          4.5113%
于翠   股份
 萍    其中:无 19,500,000              1.1764%      16,275,500          0.9819%
       限售条件
    股份
    有限售条 58,500,000        3.5293%     58,500,000     3.5293%
    件股份


    三、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减持股东于翠萍女士严格遵守了以下承诺:
    (1)通过离婚取得的公司股票在万峰先生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
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 25%;
    (2)通过离婚取得的公司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万峰先生代
为行使;
    (3)如万峰先生离职,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离职 18 个月内转让
金额不超过持有的股份总数的 50%;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限售股有相关规定;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 年 5 月 26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5 月 27 日发布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的规定;
    (6)由于华测检测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华测检测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将督促股东于翠萍女士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见于 2018 年 7 月 24 日和
10 月 10 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8 年 10 月,公司作为委托人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管理人国信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了《国信证券华测检测员工持股 1 号定向资产管
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2018 年 10 月 22 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
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资产管理
合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公司作为委托人代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与国信证券、
中信银行重新签订了《国信证券华测检测员工持股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
理合同》,并完成了设立账户、资金筹备等前期准备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方式受让股东于翠萍女士所持公司股票 3,224,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45%,成交金额合计 1999.19 万元,成交价格为 6.2 元/股。公司第二期员工持
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该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本公告日起 12 个月,
即 2018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