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2018-12-1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长江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测检测”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
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对华测检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华测检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9,200万股新股。2016年10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非公开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告
书》,公司发行新股71,539,657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919,999,989.02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05,213,789.1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9月30
日出具(天健验〔2016〕3-13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在银行开设了
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为了满足
日常经营需要,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
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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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可转债等的交易。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十二个月,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
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按现行同期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公司本次使用人民币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预计一年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652.5万元。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的正常运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进度超期,公司将及时使
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度。
2018年12月17日,华测检测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关于华测检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长江保荐经核查后认
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
避免募集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效益,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
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长江保荐对华测检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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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戴露露 武利华
保荐人(盖章):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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