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精
神,认真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
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了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
会议 8 次,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报告期内的重要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活
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详细信息如
下:
(一)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
(二)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收购浙江方圆电气设备检测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2018 年 7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关于
核实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的议案》、《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四)2018 年 8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
(五)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经调整后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名单的
议案》。
(六)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关于资产核销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2018 年 11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八)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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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
务状况、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经认
真审议一致认为: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度,公司监事出席或列席了公司的各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听取公
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
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
行职务时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
司以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和
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2018 年度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
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
用,使用募集资金严格遵照公司的内部审批流程使用,
2018 年 5 月 17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的议案》,调出资金 9,000 万元用于青岛基地的项目建设。此次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进行变更,并经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监事会审查了《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认为公司在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利益和有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
在恶意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
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实施相关方案有利于公司拓展经营业务、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要求,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
有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需要,依据双方互利、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
则定价,价格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
相应调整,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的情形。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
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条件,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
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
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九)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
司的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的
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该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报告
期内,该制度得到了严格执行,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
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受监管部门的查处和要求
整改的情况。
(十一)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
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
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际运行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 2019 工作计划
2019 年,监事会成员将紧紧围绕公司 2019 年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工作任务,
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
合法性,坚持原则,公平、公正办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资金的
控制及监管,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我们将尽职尽责,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
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切实担负起
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