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9-08
证券代码:300012 证券简称:华测检测 公告编号:2020-051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9 月 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三路 4 号华测检测大楼一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
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万峰先生。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7、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8、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出席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44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11,505,1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7281%。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3 名,代表股份
数 320,053,82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22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名,代表股份 291,451,29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17.50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本公告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且非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 39 名,代表股份数 292,424,298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7.56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参与的中小股东 8 名,代表股份数 973,0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0.058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291,451,298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 17.5051%。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10,461,0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92%;反对643,79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53%;弃权4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380,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29%;反对643,79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02%;弃权4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9%。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11,10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45%;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023,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31%;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4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9%。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10,804,8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55%;反对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弃权4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723,9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05%;反对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26%;弃权40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69%。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和议案 2 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3 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