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亿纬锂能: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2-10-2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金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秋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唐秋英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2012.9.30              2011.1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                           842,087,681.22          808,969,620.99                                        4.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691,691,930.94          647,803,114.65                                        6.78%
(元)
股本(股)                             198,330,000.00          198,000,000.00                                        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49                    3.27                                      6.73%
(元/股)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906,037.16                                       71.0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1                                    71.06%
(元/股)
                                   2012 年 7-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2 年 1-9 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176,853,376.49                 47.08%            399,400,241.62              25.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3,492,013.96                 13.66%             61,253,416.29               3.6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13.47%                      0.31               3.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13.47%                      0.31               3.4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1%                   0.66%                    9.15%                0.9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3.55%                   0.76%                    9.19%                 1.1%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
                        项目                                                                          说明
                                                              额(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                                   主要为 2011 年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
                                                                  2,504,210.93
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地建设资金、2011 年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



                                                                                                                             1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拓资金等政府拨款,及项目验收的递延收
                                                                          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
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
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1)营业外收入主要为 2011 年 10 月 28
                                                                        日火灾保险赔付金额的到帐(2)营业外支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824,189.32
                                                                        出主要为 2012 年 6 月 16 日火灾的净损失
                                                                        计提,及公益性捐赠支出等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由于以上各项“非经常性损失”致使所得税
所得税影响额                                                  47,996.76
                                                                          减少


合计                                                        -271,981.63 --
公司对“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以及根据自身正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特点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
性损益的项目的说明
          项目                 涉及金额(元)                                   说明
无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89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数量                          种类                            数量
                       宁智平                       7,143,565 人民币普通股                                         7,143,565
                       刘建华                       1,002,484 人民币普通股                                         1,002,484
                         郭峰                           913,095 人民币普通股                                         913,095
                         何迅                           663,950 人民币普通股                                         663,950
                       韦智英                           662,124 人民币普通股                                         662,124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集
                                                        632,299 人民币普通股                                         632,299
            合资产管理计划
                       袁中直                           570,685 人民币普通股                                         570,685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苏
                                                        560,095 人民币普通股                                         560,095
                      741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内
                                                        559,202 人民币普通股                                         559,202
    需动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
                                                        472,475 人民币普通股                                         472,475
    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三)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本期解除限售股 本期增加限售股
   股东名称         期初限售股数                                         期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数             数
                                                                                                            2012 年 5 月 28
郭峰                     2,739,285            913,095                0         1,826,190 股东承诺
                                                                                                            日
                                                                                            股权激励(限制 2014 年 9 月 12
王世峰                             0                0          225,000            225,000
                                                                                            性股票)       日
                                                                                            股权激励(限制 2014 年 9 月 12
曾文强                             0                0           45,000             45,000
                                                                                            性股票)       日
                                                                                            股权激励(限制 2014 年 9 月 12
刘亮亮                             0                0           15,000             15,000
                                                                                            性股票)       日
                                                                                            股权激励(限制 2014 年 9 月 12
刘鹏程                             0                0           15,000             15,000
                                                                                            性股票)       日
                                                                                            股权激励(限制 2014 年 9 月 12
李亚德                             0                0           15,000             15,000
                                                                                            性股票)       日
合计                     2,739,285            913,095          315,000         2,141,190 --                 --
备注:
       上述股权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分阶段适用不同锁定期,其中首次解锁期为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即 2014 年 9 月 12 日,可解锁数量为其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55%。

       股权激励对象在每个解锁期实际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根据当年是否满足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公司上一年度绩效考
核结果等情况作相应调整。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满足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



                                                                                                                               3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 100,873,469.71 元,较年初余额 172,211,167.08 元,下降了 41.42%。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公司支付了 2011 年股东红利,增加了生产经营活动的现金,及新增投资了部分固定资产。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 2,879,866.72 元,较年初余额 588,017.22 元,增长了 389.76%。主要是由于
7-9 月内公司的出口销售额大幅上升,由此所产生的出口退税处于待收状态所致。
(3)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 200,295,785.75 元,比年初余额 88,181,699.98 元,增长 127.14%。主要由于报
告期内大量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了固定资产, 同时又新增购置了部分“固
定资产”。
(4)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 53,040,672.48 元,比年初余额 149,734,457.69 元,下降 64.58%。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大量的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了“固定资产”。
(5)开发支出
“开发支出”期末余额为 26,374,501.33 元,比年初余额 12,220,573.07 元,增长 115.82%。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公司新投入的研发项目和企业正在进行的无形资产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开发支
出”的金额,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研发支出同时满足研究开发活动开发阶段有关支出资本化
的五个条件来确认的。
(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为 21,943,704.36 元,比年初余额 3,220,300.03 元,增长 581.42%。主要原因
是:报告期内,公司对厂房和生产车间的改造、装修工程完工验收,转入“长期待摊费用”。
(7)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 12,040,778.88 元,比年初余额 17,923,051.90 元,下降 32.82%。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汇算并清缴了 2011 年企业所得税。
(8)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15,688,293.51 元,比年初余额 9,960,813.29 元,增长 57.50%。主要原因是:
报告期内,厂房、办公大楼及工程设备完工验收,按照合同总金额结转固定资产,而未到期的质保金记入
“其他应付款”科目。
(9)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本期金额为 289,395,429.72 元,比上期金额 219,957,862.99 元,增长 31.57%。主要原因是:
公司的经营规模增长,营业成本同向增长。
(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为 3,992,600.19 元,比上期金额 1,367,013.92 元,增长 192.07%。主要原
因是: 第一、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加,产生的营业税金同比增加;第二,公司清理了以往年度的出口产品
免税额的附加税费,导致税金及附加的增加比例高过营业收入的增加比例。
(11)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本期金额为 14,237,034.40 元,比上期金额 10,831,903.25 元,增长 31.44%。主要原因是:
第一: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产品销售人员,同时提高了销售人员的待遇与奖金;第二、报告期内,公司
加大了国外市场的开发力度,增加了参与展会的次数等相应增加了市场费用;第三,报告期内,公司继续
扩大销售规模,由此产生的差旅等费用相应增加,这些市场活动所带来的效益短期内还没有充分体现,所
以销售费用的增长比例超过了销售收入的增长比例。
(12)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本期金额为-1,315,366.66 元,比上期金额-686,682.94 元,下降 91.55%。主要原因是:第
一,报告期内公司优化了付款方式,降低了银行手续费;第二,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资金运作管理,降
低了资金成本和汇兑损失。
(13)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为 7,135,931.08 元,比上期金额 575,650.62 元,增长 1139.63%。主要原因是:
第一,2011 年 10 月 28 日火灾损失赔偿款在报告期内到账;第二,政府补贴收入,在报告期内采取“按期



                                                                                                    4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间确认”的原则记帐。
(14)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为 7,455,909.47 元,上年同期没有此项支出。内容是:第一,报告期内计提了 6
月 16 日的火灾净损失;第二,报告期内公司支出了公益性赞助。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2,906,037.16 元,比上期金额-10,025,141.73 元,增长
71.0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为-52,013,608.29 元,比上期金额-79,683,561.36 元,下降
34.7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大部分的项目投资已经完成并投入使用,固定资产的投资减少。
(1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金额为-71,337,697.37元,比上期金额-105,237,785.26元,增长
32.21%。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应收账款的管理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的增加,同时因投资活
动的减少而降低了现金的流出。

(二)业务回顾和展望

1.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落实 2012 年度经营计划,在国内宏观经济趋缓的情况下,总体生产经营保持稳
定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外延扩大销售规模和内部提升效率”的经营策略,保持了锂原电池的销售稳定上
升,锂离子电池市场规模得以扩大,销售增长迅速。201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99,400,241.62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5.50%,其中 7-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6,853,376.49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47.08%;2012
年 1-9 月实现净利润 61,253,416.29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3.63%,其中 7-9 月实现净利润 23,492,013.96 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13.66%。
     报告期内,根据业务需要,公司设立了“锂离子电池事业部”,与原有的“锂原电池事业部”、“精密
部品事业部”构成三大业务中心,启动分级管理 、分级核算的管理模式,初具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安全锂电池工厂”的体系建设与试运行,预计2012年第四季度将通过国
家安监总局AQ/T9006-2010(“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三级安全企业的认证。

2.报告期内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1)扩大新产品销售规模,支持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打造新的增长点。
    A、扩大在锂离子电池的生产销售规模。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锂离子电池销售收入 52,057,588.06 元 ,其中 7-9 月实现销售收入 25,010,888.26
元,较 2011 年第 3 季度增长 235.70%。预计第四季度销售规模将继续取得增长。
    B、扩大在相邻市场的产品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它电子产品,包括 UPS 电源、镍氢电池、及其它组合电池的销售取得突破,实现
销售收入 61,913,699.77 元,其中 7-9 月实现销售收入 41,649,420.91 元,较 2011 年第 3 季度增长 10486.85%。
此项业务是公司创立时的传统优势业务。
    C、继续强化核心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锂亚电池在价格有所下降,及灾后复建的条件下,仍保持了销售规模的稳定增长,继续巩固了公司在
此细分行业的龙头地位。
    D、扩大国际业务销售规模
     公司进一步加大了对国际主要大客户的销售工作,报告期内,国际业务实现销售收入 140,995,460.62
元,其中 7-9 月份实现销售收入 73,942,876.61 元,较 2011 年第 3 季度增长 215.28%;公司加大了新产品
在国际市场的推广力度,其效应将在下一年度明显体现。
(2)增加科研投入,开发新产品,培育新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围绕智能交通、新能源汽车、军用和民用产品开展研发工作,在开发高性价比的
ES电源、动力电池大规模成组技术、大尺寸锂亚电池的安全可靠性设计与验证,以及民用1.5伏锂铁电池


                                                                                                       5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方面,不断取得进展,获得重要用户单位的认可。
    7-9月,公司获得2件发明专利授权,2件实用新型专利及2件外观专利授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拥
有51件专利授权,其中发明专利10件,实用新型32件,外观专利9件。

3.未来工作发展与展望
    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厘清了发展战略。公司将以“成为先进电池领域的领先企业”为目
标,围绕“高比能量、长寿命、环境友好、智能化”为特征的“先进电池”开展研发工作,打造公司核心
竞争力,持续扩大销售规模。
    未来,公司将可能通过行业资源整合,利用“加和效应”,快速扩大锂离子电池的销售规模,成为行
业部分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

四、重要事项

(一)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
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无                   无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无                   无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置换时所作承诺   无                   无
                                           1、公司控股股东惠州市亿威实
                                           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金
                                           成、骆锦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                              截止报告期末,
                                           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惠州市亿威实
                                                                                    惠州市亿威实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开发行                              业有限公司、刘
                                                                                    业有限公司、刘
                     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 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金成、骆锦红、
                                                                                    金成、骆锦红承
                     公司、刘金成、骆锦红、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2、时任 2009 年 10                  其他董事、监事
发行时所作承诺                                                                      诺期限为创业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月 30 日                    和高级管理人
                                                                                    板上市交易之
                     管理人员              的股东刘金成、刘建华、何伟、                            员均遵守了上
                                                                                    日起三十六个
                                           曾云、于东生承诺:其所持本公                            述承诺,未发现
                                                                                    月。
                                           司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在其任                            违反上述承诺
                                           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                              的情况。
                                           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公司 2009 年 07
                                          控股股东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 月 23 日
                                          公司承诺:我司控制的直通电
                                          源,目前所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
                                          能不存在同业竞争。我司承诺,
                                          在我司作为直通电源主要股东                              截止报告期末,
                                          或实际控制人的前提下,直通电                            遵守了上述承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
                                          源不与亿纬锂能经营同类或相             长期有效         诺,未发现违反
所作承诺             公司、刘金成、骆锦红
                                          似业务。我司目前没有从事、将                            上述承诺的情
                                          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                              况。
                                          与亿纬锂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
                                          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任何地
                                          方和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亿纬锂
                                          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业务。若
                                          将来出现的我司控股、参股企业




                                                                                                                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所从事的业务与亿纬锂能有竞
                                             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我司承诺
                                             在亿纬锂能提出要求时出让我
                                             司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出资或
                                             股份,并承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
                                             亿纬锂能对该等出资或股份的
                                             优先购买权,并将尽最大努力促
                                             使有关交易的价格在公平合理
                                             的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
                                             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2、公司
                                             实际控制人刘金成、骆锦红承
                                             诺:本人与骆锦红(刘金成)共
                                             同控制的亿威实业目前所从事
                                             的业务与亿纬锂能不存在同业
                                             竞争。本人承诺,在本人作为亿
                                             威实业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的前提下,亿威实业今后不与亿
                                             纬锂能经营同类或相似业务。本
                                             人目前没有从事、将来也不会从
                                             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亿纬锂能
                                             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
                                             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和以任何
                                             形式从事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
                                             构成竞争的业务。若将来出现本
                                             人控股、参股企业所从事的业务
                                             与亿纬锂能有竞争或构成竞争
                                             的情况,本人承诺在亿纬锂能提
                                             出要求时出让本人在该等企业
                                             中的全部出资或股份,并承诺在
                                             同等条件下给予亿纬锂能对该
                                             等出资或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并
                                             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
                                             价格在公平合理的及与独立第
                                             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
                                             上确定。
                                                                                                      截止报告期末,
                                             自本人监事任期届满离任之日                监事任期届满
                                                                                                      遵守了上述承
                                             起六个月后的三年内,每年转让 2010 年 10   离任之日起六
                     郭峰                                                                             诺,未发现违反
                                             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所持公 月 25 日       个月后的三年
                                                                                                      上述承诺的情
                                             司股份总数的 25%。                        内。
                                                                                                      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止报告期末,
                                          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公司、骆锦
                                                                                                      遵守了上述承
                     惠州市亿威实业有限 红、刘金成承诺在 2012 年 12 月 2012 年 09 2012 年 12 月 31
                                                                                                      诺,未发现违反
                     公司、刘金成、骆锦红 31 日前,不会转让其所持有的 月 26 日 日
                                                                                                      上述承诺的情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所持
                                                                                                      况。
                                          有的股份。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否 □ 不适用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
因及下一步计划
是否就导致的同业竞
争和关联交易问题作   √ 是 □ 否 □ 不适用
出承诺
承诺的解决期限
解决方式
承诺的履行情况




                                                                                                                   7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7,392.7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837.72
                                          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向议案
                                          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55.7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                   本报告期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                     本报告期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 资总额            累计投入                   实现的效
      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3)= 用状态日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总额     (1)             金额(2)                      益
                     变更)                                        (2)/(1)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11 年
绿色高性能锂/亚硫酰
                    否           11,820     11,820     0.65     11,820       100% 12 月 31       2,356.89 是       否
氯电池项目
                                                                                  日
                                                                                  2011 年
绿色高性能锂/二氧化
                    否            4,950      4,950     0.37      4,950       100% 12 月 31       1,282.61 是       否
锰电池项目
                                                                                  日
                                                                                  2011 年
锂电池工程技术研发
                   否             3,850      3,850     0.32      3,850       100% 12 月 31                不适用   否
中心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0,620     20,620     1.34     20,620 -          -                       -        -
超募资金投向
                                                                                  2011 年
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
                   否             5,600      5,600     0.34      5,600       100% 12 月 31        171.47 是        否
目
                                                                                  日
                                                                                  2014 年
锂离子电池生产线项
                   否             4,500      4,500 3,836.76 3,836.76       85.26% 05 月 31                         否
目(扩产)
                                                                                  日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7,198.96 7,198.96 2,998.96 7,198.96           100%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7,298.96 17,298.96 6,836.06 16,635.72 -            -                       -        -
合计                 -        37,918.96 37,918.96 6,837.40 37,255.72 -            -              3,810.9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超募资金 16772.79 万元, 加上利息 526.17 万元, 共计 17298.96 万元,前后期分别投资于锂离子
及使用进展情况       项目一期工程 5600 万和二期工程 4500 万,一期工程已经完工,二期工程项目截止到报告期投入
                     85.26%。另外,由董事会决议分别补充永久流动资金 4200 万和 2998.96 万元 。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施地点变更情况




                                                                                                                                  8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 适用 √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报告期内发生 □ 以前年度发生
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 适用 √ 不适用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 适用 √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 适用 √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无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三)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6火灾事故后,公司对该事故相关责任人予以了处分,同时,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公司
制定了《锂电池生产安全要求》、《锂离子蓄电池生产安全要求》(企业标准)等标准化文件指导生产过
程,将在2012年四季度完成基于国家安监总局AQ/T9006-2010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取得三级安
全企业证书。
    2012年9月13日,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据安监法规对“一般事故”的处罚标准,就上述火灾
事故向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人民币拾伍万元的行政罚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安监、消防等部门的改善要求,完成了F1工厂的整改,预计年末可投入生产。
    上述火灾涉及资产在保险公司承保范围之内,目前保险公司的事故损失评定仍在进行中,该事故对公
司2012年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五)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第 2 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和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修订后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为:第一百八十一条 公司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来分配股
利。在公司当年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定
利润分配预案报股东大会批准。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
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公
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
分配预案的,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的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分红数额与
净利润的比率。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
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报告期内,经第 2 届董事会第 9 次会议和 2011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方案的主要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该分配方案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实施完毕,支付金额为人民币


                                                                                                   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9,800,000.00 元, 占 2011 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5.66%。该次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及股东大
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决策程序完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充分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公司于第 2 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金分红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条 (1)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
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现金使用需求,经股东
大会批准,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以现金方式分配
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且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
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3)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利润分配,具体的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拟定,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5) 公司当
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
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6)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
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7)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
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8) 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数比例
分配股利。 (9) 当年未分配的可分配利润可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第十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利
润分配政策时,应当履行以下决策程序: (1)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独立
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时予以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2)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拟
定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及时予以披露,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3)公司应当
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因国家法律法规
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或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
化,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
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4)公司当年盈利,董
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
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第十一条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
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筹划投资者接
待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
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八)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0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十)按深交所相关备忘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