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3-25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19-037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24日至2019年3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上午9:
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4
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部零
号会议室,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刘建华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4人,代表公司股份388,502,305股,占公司总
股本855,479,567的45.413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386,849,643股,占公
司总股本855,479,567的45.22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人,代表公司股
份1,652,662股,占公司总股本855,479,567的0.1932%。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9人,代表股份1,652,662股,占公司总股本
855,479,567股的0.1932%。
2、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388,502,20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
反对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652,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37%;
反对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388,502,20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
反对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652,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37%;
反对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惠州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建设协议
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388,502,20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
反对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652,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37%;
反对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同意388,502,20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7%;
反对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1,652,56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537%;
反对1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3%;
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指派陈道茹律师、鄢义兵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
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章程》、《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