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亿纬锂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2-022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

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 号亿纬锂能零

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2 年 3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全体监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祝媛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本

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与荆门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合同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在荆门高新区投资建设

20GWh 方形磷酸铁锂电池生产线及辅助设施项目和 48GWh 动力储能电池生产线及辅

助设施项目,有利于推进产能建设,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

公众股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6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拟通过回购股

份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经本所同意;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及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9.00元/股(含本

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

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4、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

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

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

129.00元/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162,79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6%;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29.00元/股,回购金额




                                     2/6
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25,58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的0.12%。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

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6
    公司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7、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事项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

购股份的具体方案,包括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确定具体的回购时间、价格和

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回购股份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情况发生变

化,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

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

方案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

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后认为: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激发公司中基层骨干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与公司发展目标保持一致,得以实现利益共享;深化公



                                     4/6
司激励体系,构建多层次的激励结构,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

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范围为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任职半年以上的核心业

务和技术骨干;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符合标准的人员。参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

人数不超过 3,300 人,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

际缴款情况确定,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监事会对有资格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全体监事一

致认为:公司拟定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期员

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会对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通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利用部分资

产进行融资,拓宽融资渠道,能够更加有效地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




                                     5/6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

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公司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处

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缓解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本次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湖北亿纬动力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亿纬动力”)及其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动力电池业务

的顺利开展;考虑到公司对亿纬动力的控股地位,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财务、资

金管理、重要人事安排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

控制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