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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26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度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度相关事项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的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同时,公司对该

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故我们一致同意本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 2021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

往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对 2021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2021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1、公司已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并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

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2,007,343.06万元,

实际担保金额(已签署协议)为1,572,293.06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



                                   1/4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31%、87.67%;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和当期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

和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可执行性,不存在明显薄

弱环节和重大缺陷。各项制度建立后,得到了有效地贯彻实施,对公司的规范运

作起到了较好的监督、指导作用。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内部控制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

    五、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

    六、对公司 2022 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当前经营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

于进一步激励团队积极性。该薪酬方案决策流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方

案》。

    七、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也具备履职所需

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审计服务工作中,坚持独立审



                                  2/4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八、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补充确认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刘金成先生回避了表决,审

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

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九、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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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雷巧萍                汤     勇                王跃林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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