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7-2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认真查阅了
公司相关会议资料,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有利于
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要求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
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开展本次
融资租赁业务。
二、关于调整及新增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调整及新增子公司融资租赁及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企业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及新增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及担保事
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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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雷巧萍 汤勇 王跃林
2022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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