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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尔眼科: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18-083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28日下午3:00
至2018年10月29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下午
2:00在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98号新世纪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陈邦先生、副董事长李力先生出差,经过半数董事推
选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郑远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
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22名,所持(代理)股份1,639,664,01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8.795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
人,所持(代理)股份为585,544,9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4.56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所持股份为1,054,119,0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的44.2279%。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6名,所持(代理)股份136,992,2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7478%。



二、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以下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和网络

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00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6,994,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2%;反对
2,227,8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59%;弃权 441,48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322,88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515%;反对
2,227,86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263%;弃权 441,485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23%。


议案 2.00 《关于为爱尔眼科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39,664,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992,23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