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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尔眼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26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
                                  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吕洪斌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保荐代表人姓名:季李华                             联系电话:025-8338768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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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19 日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的规范。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无                              不适用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及实际控制人陈邦关于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2.李力、郭宏伟、万伟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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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3.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邦、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是        不适用
员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4、公司关于股权激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保荐机
                                                                    不适用
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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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吕洪斌                       季李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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