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1-0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投资湖南亮视同星医疗产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亮视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亮视同
星,可以充分利用专业投融资团队,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放大公司的投资能力,为
公司未来储备更多并购标的项目,同时有效分散和降低前期投资风险,加快提高
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辐射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眼科行业内的领先地位。该
事项不存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亮视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9,000万元作为有限
合伙人投资亮视同星。
二、《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了有效利用外汇资金,规
避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
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符合公司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独立董事:陈收、郭月梅、郑远民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