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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尔眼科: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022-04-26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10488 号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管理
层对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爱尔眼科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爱尔眼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并参照《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上述规定要求我
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和实施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
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因此,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有效的内部控制,并不保证在未来也必然有效,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我们认为,爱尔眼科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
效的内部控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尔眼科 2021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罗明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
                                                                            喻友志


              中国武汉                                      2022年4月25日




                                鉴证报告第 1 页共 1 页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内部控

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

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

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

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

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

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结合连锁制发展特点、业务规模等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
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所属子公司、分公司。2021年,纳入评价范

围单位主要包括:公司总部、长沙佳视、山南优视、康视佳、武汉爱尔、长沙爱尔、沈阳爱

尔、成都爱尔、深圳爱尔、重庆爱尔、北京爱尔、广州爱尔等105家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

合计资产总额的91.97%,营业收入占公司合计营业收入总额的95.3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营运资金、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医疗服务业务、筹资活动、工程项目、业务外包、

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反舞弊等内容。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1、医疗风险:由于存在着医学认知局限、患者个体差异、疾病情况不同、医生水平差

异、医院条件限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各类诊疗行为客观上存在着程度不一的风险,医疗事

故和差错无法完全杜绝。

    2、人力资源风险: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对医疗机构的

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吸引足够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并在人才培

养和激励方面继续进行机制的创新,公司将在发展过程中面临人才短缺风险。

    3、管理风险:连锁经营有利于公司发挥资源充分共享、模式快速复制、规模迅速扩大

的优势,但随着连锁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地扩大,公司在管理方面将面临较大挑战。

    4、公共关系危机风险:公共关系危机是指危及企业形象的突发性、灾难性事故或事件,

具有意外性、聚焦性、破坏性、紧迫性等特点。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高度发达的

今天,某些个体事件可能会被迅速放大或演化为行业性事件,公司可能因此而受到波及或影

响。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

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程序及方法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方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

价工作。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程序主要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成立内控评价小组、实施现场测

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

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

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
    公司内部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是适当的,获取的评价证据是充分的。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

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

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将缺

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公司层级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利润总额的 1%≤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3%                         错报﹤利润总额的 1%
   (包含漏报)                               ﹤利润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对财务报告真实可靠性造成重大影响。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的重大错报。

    ③企业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

效。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

的补偿性机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

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主要依据缺陷涉及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

负面影响的性质、影响的范围等来确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资产总额为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的 1%

      重要缺陷                         ≥资产总额的 1%且<资产总额的 3%

      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的 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导致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

大缺陷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重大的情形。

   ②企业在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医疗质量与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

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或者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

   (2)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缺失可能导致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以及其他因内部控制制度未

能有效执行造成较大损失,或负面影响较大的情况。

   ②公司管理中层、员工存在串谋舞弊行为,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

   (3)一般缺陷指上述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根据影响程度确定。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