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8-25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2022年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未发
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或变相损害广大
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2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关于 2022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 年上半年,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履行了法定的审议决策和披露程序, 不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为贵州爱尔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是为了确保贵阳
爱尔大厦项目在建工程正常推进。贵州爱尔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
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具有控制权,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本次开具
履约保函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该控股子公司开具履约保函。
独立董事:陈收、郭月梅、郑远民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