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2-10-11
证券代码:300015 证券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2-10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及控股股东爱尔投资减持股份、捐赠股份、通过股权转让
引进战略投资人、实际控制人陈邦先生通过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人等因素综合影
响,导致权益变动,合计权益变动比例超过 5%;
2、本次权益变动性质属于持股比例减少,不触及要约收购;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收
到公司控股股东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投资”)、实际控制人
陈邦先生出具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以及爱尔投资减持股份、捐赠股份、通过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人、陈邦先
生通过股权转让引进战略投资人等因素综合影响,导致权益变动,合计权益变动比
例超过 5%。本次权益变动后,爱尔投资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陈邦先生仍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爱尔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621,371,044 股,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 39.18%;信息披露义务人陈邦持有公司股票 271,135,338 股,占当
时公司总股本的 17.10%。
2019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过股权转让引进
战略投资人的公告》,爱尔投资及陈邦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
交易系统共计转让公司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61,940,000 股。此次权益变动后,爱尔投
资持有公司股票 1,171,229,185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81%,持股比例下降
1.30%;陈邦持有公司股票 507,154,559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6.37%,持股比例
下降 0.70%。
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捐赠股份的进展公告》,爱尔投资
与湖南省湘江公益基金会已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 2,000 万股过户登记手续。此次权益变动后,
爱尔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1,502,597,94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7.31%,持股比例
下降 0.50%。
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
爱尔投资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至 6 月 2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共计转
让公司的无限售条件股份 4027.16 万股。此次权益变动后,爱尔投资持有公司股票
1,462,326,34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36.31%,持股比例下降 1%。
同时,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等原因,导致爱尔投资以及陈邦先生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其中爱尔投资持股比例累计被动稀释 2.06%,陈邦先生持股比例
累计被动稀释 0.92%。
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本次权益变动后,爱尔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2,463,241,139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4.32%,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4.86%;陈邦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 1,110,570,9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8%,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1.62%;二者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
2
少 6.48%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 发 布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爱尔医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21,371,044 39.18% 2,463,241,139 34.32%
陈邦 271,135,338 17.10% 1,110,570,961 15.48%
合计 892,506,382 56.28% 3,573,812,100 49.80%
三、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股东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承诺的
规定。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爱尔投资已按规定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爱尔投资、陈邦出具的《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3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