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爱尔眼科: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尔眼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2022-10-1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公司”)2021 年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爱尔眼科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
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爱尔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4 号),
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向 14 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467,485 股,每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6.49 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
币 3,535,553,677.65 元,扣除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4,311,497.54 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511,242,180.11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上述募集资金
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00003 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长沙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42,000.00          42,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2                   湖北爱尔新建项目                         32,834.82           29,551.34

   3                   安徽爱尔新建项目                         51,285.02           48,720.77

   4             沈阳爱尔眼视光迁址扩建项目                     78,088.17           66,677.29

   5                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23,693.56           17,770.17

   6                   贵州爱尔新建项目                         52,437.31           44,571.71

   7                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15,160.09           15,160.09

   8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9,104.00           89,104.00

                        合计                                   384,602.97          353,555.37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截至2022年10月1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合计人民币64,300.43万元,具体投入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自有资金已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长沙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42,000.00     42,000.00         3,718.36       3,718.36
湖北爱尔新建项目                     32,834.82     29,551.34         1,620.14       1,620.14
安徽爱尔新建项目                     51,285.02     48,720.77        12,878.59      12,878.59
沈阳爱尔眼视光迁址扩建项目           78,088.17     66,677.29        16,211.45      16,211.45
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23,693.56     17,770.17        12,322.00      12,322.00
贵州爱尔新建项目                     52,437.31     44,571.71        11,652.82      11,652.82
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15,160.09     15,160.09         5,897.07       5,897.0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9,104.00     89,104.00
            总    计              384,602.97      353,555.37        64,300.43      64,300.4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22年10月14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99.35万元,其中保
荐费106.00万元,律师费50.00万元,印刷费30.00万元,发行登记费13.35万元。
本次拟置换的发行费用为199.35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2021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作出如下安排: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
以置换。公司本次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五、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2)0112263号),认为公司已经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爱尔眼科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
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保荐机构对爱尔眼科本次使用募集资金
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
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丁明明               高元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