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鉴证报告2022-10-14
关于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
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2)0112263 号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签署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中所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专项说明”)
执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专项说
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及为我
们的鉴证工作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爱尔眼科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
上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专项说明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有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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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鉴证报告仅供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自筹资金之参考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它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武汉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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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编制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4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1704 号文《关
于同意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爱尔眼科医院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3,467,485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4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3,555.37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
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2,431.15 万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351,124.22 万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21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00003 号验资报告。
1、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合计人民币 64,300.43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自有资金已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长沙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42,000.00 42,000.00 3,718.36 3,718.36
湖北爱尔新建项目 32,834.82 29,551.34 1,620.14 1,620.14
安徽爱尔新建项目 51,285.02 48,720.77 12,878.59 12,878.59
沈阳爱尔眼视光迁址扩建项目 78,088.17 66,677.29 16,211.45 16,211.45
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23,693.56 17,770.17 12,322.00 12,322.00
贵州爱尔新建项目 52,437.31 44,571.71 11,652.82 11,652.82
南宁爱尔迁址扩建项目 15,160.09 15,160.09 5,897.07 5,897.0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9,104.00 89,104.00
总 计 384,602.97 353,555.37 64,300.43 64,3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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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合计 2,431.15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530.00 万元,审计
费用 60 万元,印花税 87.80 万元均已在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本公司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199.35 万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 106.00 万元,律师费 50.00 万
元,印刷费 30.00 万元,发行登记费 13.35 万元。本次拟置换的发行费用为 199.3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签署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本
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长沙爱尔迁址扩建项目、湖北爱尔新建项目、安徽爱尔新建项
目、沈阳爱尔眼视光迁址扩建项目、上海爱尔迁址扩建项目、贵州爱尔新建项目、南宁爱尔
迁址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根据董事会决议,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以自筹
资金对上述募投项目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先行投入的资金。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编制本报告,所披露的相关
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截至 2022 年 10 月 14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的情况。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的
自筹资金,将在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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