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30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
已征得被聘任人本人的同意。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李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韩忠先生、李爱明先
生、唐仕波先生、杨智宽先生、王丽华女士、冯珺女士、张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同意聘任刘多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聘任吴士君先生为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陈收、郭月梅、高国垒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