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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尔眼科: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06  

                        证券代码:300015          股票简称:爱尔眼科           公告编号:2023-011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
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
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
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
前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 2022 年度提前执行《准则解释第 16 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
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
下: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
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
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
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
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
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
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
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
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修订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
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了变更、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
值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