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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网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30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网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
我们对公司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6 月 15 日修订并发布的《财
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
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以信用方式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及
日常运营需要,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且
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申请等值 3,000 万美元的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独立董事:王蔚松、李智平、黄斯颖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