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03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
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秦淮”)是公司国内IDC业务的
经营主体,本次出售厦门秦淮全部股权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未来,公司将业务
重点聚焦在CDN、云安全、云计算以及边缘计算的技术研发及业务开拓。因自建
互联网数据中心前期投入资金量大、项目回收周期相对较长,通过出售厦门秦淮
全部股权,减轻公司资金投入压力,从而将资金投入到公司重点布局业务,实现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2、本次交易定价由交易双方参考评估机构对厦门秦淮全部股东权益的评估
结果以及评估过程中相关公司的盈利预测数据并协商一致确定,交易定价公允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出售控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刘成彦先生将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王蔚松、李智平、黄斯颖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