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8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以 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上 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899 号光启文化广场 A 幢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2,426,999,175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 2,435,121,504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8,122,329 股)。 1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并投 票 表 决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32 名 , 代 表 653,156,51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121%。其中,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29 名,代表 16,374,75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名,代表股份 638,886,686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2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 名,代表股份 14,269,826 股,占公司股权登 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见 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2,930,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54%;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 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4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2,930,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54%;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 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4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2,930,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54%;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 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4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2019 年 8 月 16 日、2019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56.29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30 万股。此外,自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行权 230.2887 万份期权。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将对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进行调整,并修改《公 司章程》。 另外,公司前期审议通过经营范围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同时说明 了“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目前,根据工商实际核准登记 的经营范围,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281.8617 万元。 243,401.560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3,281.8617 万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3,401.5604 万 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 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 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信息系统集成,经济信息服务, 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采集、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一类增 信息发布、信息系统集成,经济信息服务, 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 电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设备 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 开展经营活动】 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 652,930,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4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5、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2,946,4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78%;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 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64,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69%;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9%;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岳永平律师、杨婧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