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网宿科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1-08  

						 证券代码:300017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2019-128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以
公告的形式通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上
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899 号光启文化广场 A 幢 5 楼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7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1 月 6
日 15:00 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成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2,426,999,175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
总股本为 2,435,121,504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8,122,329 股)。
    1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并投 票 表 决 的 股 东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32 名 , 代 表
653,156,51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9121%。其中,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 5%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共 29 名,代表 16,374,752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7%。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 名,代表股份 638,886,686
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24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 名,代表股份 14,269,826 股,占公司股权登
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8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见
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逐项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2,930,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54%;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
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4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2,930,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54%;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
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4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数量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2,930,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54%;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
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4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2019 年 8 月 16 日、2019 年 10 月 2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
次会议,决定回购注销《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 56.29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4.30 万股。此外,自 2018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后,公司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计行权 230.2887
万份期权。基于上述事项,公司将对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相应进行调整,并修改《公
司章程》。

    另外,公司前期审议通过经营范围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同时说明
了“公司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目前,根据工商实际核准登记
的经营范围,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281.8617 万元。
                                                   243,401.5604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3,281.8617 万股,均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3,401.5604 万
人民币普通股。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软
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从
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信息系统集成,经济信息服务,
                                                   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第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采集、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第一类增
                                                   信息发布、信息系统集成,经济信息服务,
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
                                                   电信业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设备
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
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
                                                   开展经营活动】
设备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
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对此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 652,930,2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654%;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46%;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48,4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80%;反对 226,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08%;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5、审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对此项议案,同意 652,946,4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678%;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1%;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表决
 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结果:同意 16,164,65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69%;反对 20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9%;弃权 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岳永平律师、杨婧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