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0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
谨慎、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部分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在
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因四川发展国弘现代服务业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弘现代”)通过协议方式受让自然人王跃林、陈艳
汶、曾永红持有的公司 58,915,416 股股份后,公司股权结构已发生较大变化,根
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新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公司董事
会决定提前换届选举。
本次换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
董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
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经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经审阅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履历等材料,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会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被证
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王有治先生、李步春先生、李铁军先生、宋贵祥先生、郭斌女
士、杨丽玫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邱建先生、傅
江先生、牟文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傅 江 邱 建 牟 文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