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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31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

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被聘任人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

识,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本次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有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强先生、罗晓

锋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邱建、傅江、牟文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