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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硅宝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2021-10-08  

                        证券代码:300019           证券简称:硅宝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票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有强先生、黄强先生、方丽女士、罗晓锋先生、李松先生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70,000 股股票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02%)的高级管理人员王有强先生、黄强先生、方丽

女士、罗晓锋先生、李松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11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300%)。

      公司近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王有强          总经理              200,000             0.0511%
  2         黄     强       副总经理             80,000             0.0205%
  3         李     松      财务总监              80,000             0.0205%
  4         方     丽      副总经理              60,000             0.0153%
  5         罗晓锋         副总经理              50,000             0.0128%
  6         合     计         --                470,000             0.120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

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安排需求。

      2、股份来源: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中已解除限售

的股票。

      3、减持数量、比例: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     占其持有公司
 序号       姓名      担任职务
                                   (不超过)     股本比例     股份的比例

  1        王有强      总经理           50,000       0.0128%         25.00%

  2        黄 强      副总经理          20,000       0.0051%         25.00%

  3        李 松      财务总监          20,000       0.0051%         25.00%

  4        方 丽      副总经理          15,000       0.0038%         25.00%

  5        罗晓锋     副总经理          12,500       0.0032%         25.00%

  6        合 计         --             117,500      0.0300%         25.00%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5、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窗口

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

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截至本公告日,信

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在下列期间不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

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

经营产生影响。

    4、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08 日